證券代碼:600677 證券簡稱:航天通信 編號:臨2019-042
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對外擔保事項核查情況的公告
近期,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下發的《關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凍結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2019】1038號,以下簡稱“監管工作函”),經核查,公司發現公司下屬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慧海派)存在未履行審批程序提供對外擔保的情況。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核查的基本情況
1.經核查,智慧海派存在未履行審批程序向控股股東中國航天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航天工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航天科工深圳(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航天”)提供對外擔保的情況,智慧海派為深圳航天最高額36,000萬美元債權提供擔保。
2018年5月25日,智慧海派與深圳航天簽訂《電子元器件進口合作協議》,智慧海派向深圳航天進口晶圓片、手機主板、集成電路等貨物;2018年5月29日,智慧海派與深圳航天簽訂銷售合同,由智慧海派向深圳航天銷售智能手機;2018年8月2日,禾聲科技與深圳航天簽訂移動電源銷售合同。為保證業務開展,智慧海派與深圳航天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和《補充協議》(合同未簽署日期),有關主要內容如下:
債權人:深圳航天;債務人:NEW NETWWORD CENTURY LIMITED、LIYUAN TECHNOLOGY (HK) CO.LINITED、LETIGO ELECTRONICS CO,IMITED、XIAOMI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Q INNOVATIONS PRIVATE LIMITED等五家海外單位;保證人:智慧海派;主債權為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于2018年05月28日至2019年05月31日期間基于手機等產品購銷行為所形成的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最高額度為36,000萬美元; 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主合同項下任一單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的,債權人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債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主合同任意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范圍:本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2018年5月25日,智慧海派與深圳航天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債權人(深圳航天)與債務人(深圳海派、禾聲科技)之間基于電子元器件進口產品購銷行為形成的相關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被保證的主債權為債權人和債務人根據雙方簽訂的《電子元器件進口合作的協議》,于2018年05月25日至2019年05月25日期間基于電子元器件進口產品購銷行為所形成的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其最高額度為800萬美元。
二、有關說明
1. 公司嚴禁合并報表范圍內企業提供任何形式的對外擔保,但智慧海派未履行內部審批及相關審議程序,擅自對外提供上述債權擔保,公司對此并不知情。
2.經核查,截至目前上述最高額36,000萬美元債權擔保項下的債權人與債務人尚有人民幣18,274.59 萬元未清償。
3.截至目前,上述最高額800萬美元擔保期間電子原器件購銷業務沒有實際發生,故該保證合同自然終止,保證責任已解除。
三、應對措施
1.公司通過控股股東協調深圳航天,擬依法依規、依據購銷協議取消上述最高額36,000萬美元保證合同。公司承諾在一個月內妥善解決上述違規擔保問題,有關進展公司將在第一時間對外披露。
2.公司將進一步嚴格執行印章管理程序,防范上述行為再次發生。
公司董事會向廣大投資者深表歉意,公司還將積極采取進一步措施,維護公司和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報紙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指定信息披露網站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本公司董事會提醒投資者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紙和網站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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